第十四条 受托人授权委托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代理记账公司,理应在互相商议的基本上,签订书面形式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应具有法律法规的基础条文外,理应确立以下內容:
(一)彼此对会计账簿真实有效、一致性分别理应担负的义务;
(二)会计账簿传送程序流程和查收办理手续;
(三)定编和出示会计报表的规定;
(四)会计档案的存放规定及相对的义务;
(五)停止委托协议理应申请办理的财务会计业务流程工作交接事项。
第十五条 受托人理应执行以下责任:
(一)对本企业产生的经济发展业务流程事宜,理应填写或是获得符合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原始凭证;
(二)理应配置专职人员承担平时贷币收入支出和存放;
(三)立即向代理记账公司组织出示真正、详细的会计原始凭证和别的有关材料;
(四)针对代理记账公司组织退还的,规定依照國家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开展更改、填补的会计原始凭证,理应立即给予更改、填补。
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以及从业者理应执行以下责任:
(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國家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依照委托协议申请办理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
(二)对在实行业务流程中悉知的保密信息给予信息保密;
(三)对受托人规定其做出不善的财务会计解决,出示虚假的会计账簿,及其别的不符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國家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个人行为的,给予回绝;
(四)对受托人明确提出的相关财务会计解决有关难题给予表述。
第十七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为受托人定编的会计报表,经代理记账公司组织责任人和受托人责任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國家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外开放出示。
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理应于历年4月30日以前,向负责人财政局申报以下原材料:
(一)代理记账公司组织基础登记表(附注);
(二)职业从业者变化状况。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开设子公司的,子公司理应于历年4月30日以前向其所在城市的负责人财政局申报所述原材料。
第十九条 负责人财政局理应执行监督责任,对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以及从业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状况执行监督管理,任意提取查验另一半、任意下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并将抽样检查另一半及查办結果依规立即向社会发展公布。
对授权委托代理记账公司的公司因违背税务总局法律法规、政策法规遭受解决惩罚的,负责人财政局理应将其授权委托的代理记账公司组织纳入重中之重查验另一半。
对别的单位转交的代理记账公司违纪行为案件线索,负责人财政局理应立即给予查办。
负责人财政局要积极推进执行以诚信档案管理方法为基本的归类管控、社会发展监管等综合性管控的合理方法和对策,提升代理记账公司组织的事中过后管理方法。
第20条 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或是别的机构发觉有违反规定本方法要求的代理记账公司个人行为,能够依规向负责人财政局开展检举,负责人财政局理应依规开展解决。
第21调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采用蒙骗、行贿等不正当性方式获得代理记账公司资质的,由负责人财政局撤消其资质,并依据《代理记账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进行解决惩罚。
第22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在运营期内达不上本方法要求的资质标准的,负责人财政局发觉后,理应勒令其在60日内整顿;贷款逾期仍达不上要求标准的,由负责人财政局撤消其代理记账公司资质。
第二十三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有以下情况之首的,负责人财政局理应申请办理销户办理手续,取回代理记账公司经营许可证并给予公示:
(一)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依规停止的;
(二)代理记账公司资质被依规撤消或撤销的;
(三)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理应销户的别的情况。
负责人财政局依法处理销户办理手续后,理应在30日内将代理记账公司组织销户状况报财政局办理备案。
第二十四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违背本方法第9条、第10条、第11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要求,由负责人财政局勒令其期限纠正,不予纠正的,将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以及责任人纳入重中之重关心名册,并向社会发展公示公告,提示其执行相关责任;情节恶劣的,由负责人财政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给与行政许可,并向社会发展公示公告。
第二十五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以及责任人、负责人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责任人以及从业者违规出示虚报申报材料或是办理备案原材料的,由负责人财政局依据《代理记账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解决惩罚。
第二十六条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从业者在申请办理业务流程中违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國家一致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导致受托人财务核算错乱、危害國家和受托人权益的,由负责人财政局根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解决。
代理记账公司组织有前述个人行为的,负责人财政局依据《代理记账公司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2款进行解决惩罚。
第二十七条 受托人向代理记账公司组织瞒报具体情况或是受托人会与代理记账公司组织相互出示虚报会计账簿的,理应担负相对法律依据。
第二十八条 没经准许从业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的企业或是本人,由负责人财政局依照《中华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要求给予查办。
第二十九条 财政局理应提升对各负责人财政局执行代理记账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的监督管理,立即改正行政许可事项执行中的违纪行为。
第30条 负责人财政局以及工作员在代理记账公司资质管理方法全过程中,渎职犯罪、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依规给与行政处分;涉刑的,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第31条 上海代理记账公司产业协会理应维护保养vip会员合法权利,标准vip会员代理记账公司个人行为,创建vip会员诚信档案,促进代理记账公司信息化规划。
上海代理记账公司产业协会理应接纳上海市财政局的具体指导和监管。
第32条 本方法要求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内。
第三十三条 外资企业申请办理代理记账公司资质,从业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依照本方法和别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上海市财政局2016年4月11日下发的《上海代理记账公司管理方法实施细则》(沪财务会计〔2016〕23号)废除。